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“科技成果评价”代理服务采购项目调研
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现对“科技成果评价”代理服务项目进行调研,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。相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名称
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“科技成果评价”代理服务
二、项目地点:成都市金牛区沙河源街道泉水路369号
三、项目基本要求:为“科技成果评价”提供相关服务。
四、调研报名时间: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6月4日,逾期不再接收资料。
五、报名材料
1.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,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。
2. 具备“科技成果评价”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;
3. 出具的“科学技术成果评价报告”必须为省市政府和医学会科技评奖委员会的认可。
4. 近期有成功代理医疗机构“科技成果评价”的案例。代理机构需提交法人身份证件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、授权委托书,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。
5. 报价清单。
六、本次调研为线上调研,请通过邮箱提供报名资料:
联系人:彭老师
联系电话:028-81585324 邮箱:448255892@qq.com
七、投诉方式:纪检监察室:028-81587001
报价单
一、项目名称:“科技成果评价”代理服务
二、报价明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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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服务内容 |
单价/元 |
预估数量/项 |
总额/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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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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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服务内容说明:
向业主单位提供科技成果评价所需材料→代理机构进行审查、答复补正、审查意见→科技成果评价。
(二)支付期限:代理机构完成科技成果评价并出具科技成果评价报告的代理事项后,再收取代理服务费。
四、申请人资格:
(一)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,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。
(二)具备“科技成果评价”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;
(三)出具的“科学技术成果评价报告”必须为省市政府和医学会科技评奖委员会的认可。
(四)近期有成功代理医疗机构“科技成果评价”的案例。代理机构需提交法人身份证件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、授权委托书,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。